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法和步骤
(一)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94家社有企业改革,集中精力和资源发展10家龙头企业和30家骨干企业。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对社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和重组,积极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社有企业分三类进行改革:对经营状况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全面进行改制,集中资源做大做强;对有一定资产但无主营业务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对资不抵债、无经营业务的企业,坚决停办,退出市场。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至少要办好1家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办好3到5家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社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做到资产、组织、人员结构的优化配置,改革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市、县两级联社要建立科学的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增值。
(二)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95个基层社及其网点的改造,重点办好200家专业合作社和500家消费服务社(农家店)。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一是对占总数70%的有发展基础的基层社进行合作制改造,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改造成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对其余占总数30%的资不抵债的基层社实行重组改造,或撤社留店并入中心社,或组建专业合作社替代基层社,原基层社关闭退出市场。三是条件许可的县(市、区),可实行“一县一社”的模式改造基层社,由县(市、区)联社统筹谋划,把基层社有效资源重组配置到县级社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中去,并由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在镇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或经营网点,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和连锁配送分销的经营业态。
在基层社的重组改造中,要重视利用现有网点在镇或村重点办好三类专业合作社,即:依托农资经营业务优势创办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优势农产品创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农民、个体户等社会力量合作,兴办社区消费服务社(农家店)。要求在每个镇,至少要办好1家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1家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1家连锁超市商场、3家到5家社区消费服务社(农家店)。要大力推进开放办社,打破体制界限和区域界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基层社的改造。要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格、放开入社资本、放开使用人才,鼓励农民、居民和各种团体、企业法人入股办社,拓宽发展所需的人才、技术、资金、营销渠道。鼓励有实力的供销合作社跨镇、跨县兼并或创办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营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