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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肇府[2006]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在体制机制改革、调整经营结构、扭亏增盈、化解历史债务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供销合作社经营机制不活、历史包袱沉重、为农服务实力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严重制约了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对于深化我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感和紧近感,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争用3到5年时间把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粤府[2006]2号文精神,坚持合作经济方向和为农服务的宗旨,把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成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供销合作经济体系和为农服务的经营网络体系,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服务农业、繁荣农村、助农增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中活化机制、激发活力,努力在加快基层社改造、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城乡现代流通网络等多方面取得成效。力争通过5年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完成社有企业产权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重点培育发展连锁龙头企业10家、骨干企业30家;全面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营网点的改造,重点办好各类种养、加工、销售的专业合作社200家,社区消费服务社(农家店)500家;全面完成系统内网络资源的整合,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资连锁配送、农产品购销加工、农村消费品连锁分销和专营、特许等大宗业务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到2010年实现全系统经营总额和利润总额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资产负债率降到70%以下,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考核中保持前10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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