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意见
(肇府[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是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市农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农村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缓解我市农村能源紧缺和环境压力,改善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现就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推广户用型农村沼气为重点,以强化技术推广和管理服务为手段,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探索生态文明村的新模式,努力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我市适宜推广沼气农户3.25万户。从2006年起,每年新建户用沼气池2000个,“十一五”期间新建户用沼气池10000个[各县(市、区)任务详见附表]。力争到2010年,全市累计推广户用沼气池达到11500个,占全市适宜推广沼气农户的30%以上,示范村要达到40%以上。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层级责任制。一要建立领导机构。市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文明办、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农信社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工作部署,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场,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要加强政府引导。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充分考虑农民的资金投入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推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沼气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长效机制,是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走专业化施工、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轨道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沼气基本知识的培训和安全使用技术的指导工作,做到县级有农村沼气推广部门,镇有专业施工管理队伍,村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模式等新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会操作的农村沼气技术人员,形成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确保沼气使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