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二届省运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二届省运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肇府[2006]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第十二届省运会上,我市体育健儿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夺得103枚金牌、48.25枚银牌、46枚铜牌,取得总分3829.5分、金牌总数第四名的好成绩,实现了“保六争五拼四”目标,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任务。

  为表彰参加第十二届省运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市政府决定:给予第十二届省运会肇庆代表团通报表彰,给予圆满完成参赛组织任务的市体育局记集体三等功,给予获得金牌的黄鑫等42名运动员、徐权等17名教练员记三等功,给予获得银牌或铜牌的林伟贤等73名运动员、梁淑华等10名教练员和为肇庆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杨伙根等10名同志予以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继续发扬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再接再厉,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全市人民特别是全市体育工作者以获奖运动员为榜样,弘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给予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市体育局

  给予记三等功个人

  运动员(42名):

  黄 鑫  曹子龙  陈 婷  陈诗丽  韩丽丽  徐远光

  于世华  毕 艺  张红霞  常玲玲  李 明  滕鹏安

  于 剑  姜振挺  马保辉  陈 微  梅燕霞  方 闯

  于海文  丁铁男  李存明  李 航  马 玲  孙 平

  徐灵官  吴 迪  黎庆康  葛伟龙  李晓东  闻 浩

  刘 兵  李小鹏  李 奇  林美玲  郑暧暧  王 超

  温秀云  蔡志强  唐殿栋  龙柏成  邹世栋  夏仲伟

  教练员(17名):

  徐 权  李凤兰  郭志军  陈建明  张国志  白伍龙

  吕长松  肖建妮  勾学仕  韩维峰  姚增泰  田 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