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各地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新农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要层级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推动我市新农合工作上新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2007年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农合的政策、做法和重要意义。2007年的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将于今年10月开始,各地要在9月份前层级召开宣传发动工作会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以及宣传单、墙报、横额、宣传车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组织镇(街道)、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通过讲事实、算细账的办法宣传新农合制度的政策,宣传参加新农合的好处,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健和健康投资意识。此外,各地要定期收集享受合作医疗补助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并发动农民现身说法,引导农民自愿自觉参加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不得用垫资的方式抵顶参合人数,也不得要求基层干部为参合人员垫资。
(三)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确保2007年新农合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将对完成市下达的2007年新农合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几年来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地可参照市的做法,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建立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制度。各地要及时向市报送新农合工作的进展情况,市将定期通报,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市将派出督导组到各地进行督导,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对面上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财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扶持资金的预算和安排,及时和足额落实县级财政扶持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村工作,配合做好新农合的宣传、推广和发动工作,协助对筹资的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民政部门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户就医难问题,落实上述人员的参合资金,支持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