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卫生局关于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
(肇府办[2006]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日
关于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市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基本建立起县级统筹的新农合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有半数以上的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的新农合工作,促进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目标,以提高新农合覆盖率和受益率为重点,认真贯彻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管理,巩固成果,提高水平,使新农合制度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安康肇庆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扩大覆盖面,提高覆盖率。根据省的要求,2007年,全市新农合的覆盖率要力争达到70%以上,其中端州区、鼎湖区和肇庆高新区要达到90%以上,高要市、四会市和德庆县要达到80%以上,广宁县、封开县和怀集县要达到65%以上。
(二)建立和健全我市新农合“三条医疗保障线”,构筑农民享有更多实惠的医疗保障平台。“三条医疗保障线”即健全县(市、区)大病统筹制度、山区县建立门诊补偿制度和完善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制度。
(三)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2007年,我市新农合的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50元以上,其中市、县两级财政的扶持资金要达到每人每年15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探索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制度。
(四)在定点医疗机构试行直接办理补偿支付医药费用。拟在怀集县岗坪、梁村镇卫生院和封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南丰镇医院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