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肇府办[2006]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市政府决定撤销原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公正委员会,成立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劳伟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彭昭玲(市人事局副局长)
梁钧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林 洁(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 响(市科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林金汉(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钟国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元 勇(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郑晓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富华(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申健生(市法制局副局长)
周显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