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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肇府办[2006]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市政府决定撤销原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公正委员会,成立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肇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劳伟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彭昭玲(市人事局副局长)

      梁钧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林 洁(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 响(市科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林金汉(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钟国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元 勇(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郑晓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富华(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申健生(市法制局副局长)

      周显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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