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产业化扶贫工作,帮助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大力培育和扶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在抓好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认定、扶持一批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产业化扶贫队伍。引导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贫困农户生产上的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问题。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培育、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创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5、 创办良种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良种科技服务。根据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布局情况,兴办一批区域性扶贫良种生产基地,对本地名、优、特农产品进行提纯复壮和繁育,并引进一批优良品种进行试种繁育,免费为贫困农户提供良种和生产技术,引导扶持贫困农户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农产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6、加大革命老区、水库移民区扶持力度。将老区建设纳入“整村推进”工作计划,着力解决老区“一保五难”问题。积极推进边远分散老区村庄搬迁工作,确保他们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认真贯彻执行省有关水库移民的扶持政策,着力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上的遗留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山区面积大,地域分散,经济基础薄弱,农村“一保五难”问题仍较突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难中之难在贫困群体。为此,我们一定要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落实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效果作为考核党政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放在全市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把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放在全市农民增收的重要位置,推动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2、增加扶贫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意见》、《肇庆市农村安居工程-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肇庆市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安置方案》等文件所明确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要求,将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要求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同时,各级财政应逐步加大农村扶贫投入,适当安排“大禹杯”竞赛活动奖补金及贫困农户良种生产基地扶持资金。此外,各职能部门的专项资金,要向山区贫困地区倾斜,重点解决贫困村“一保五难”问题,帮助贫困村发展经济。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落实“项目公开、资金使用公开、效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三公开两监督”要求,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