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消除贫困村,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5%以上,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比例控制在3.5%以内。
3、大力推进山区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提高县域经济实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三)扶持对象和重点区域
1、扶持对象。我市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
2、重点区域。我市山区、石灰岩地区、水库移民区和革命老区的贫困村。
(四)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整村推进”规划,突出解决贫困地区“一保五难”问题。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形势,我市“十一五”扶贫工作的重点下移到贫困村、贫困农户。各级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人口)占行政村总人口40%以上的标准重新划定贫困村。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批实施、逐村解决”的工作原则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解决“一保五难”工作规划,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筹集资金,将解决贫困村“一保五难”任务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到逐村帮扶,逐村解决,完成一村,验收一村,公布一村。力争5年基本消除贫困村。
2、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继续加大山区贫困地区路网、通信、农田水利、供电、供水、教育和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山区发展环境。继续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入户”的目标;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卫生村创建活动,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扶持欠发达地区开展薄弱学校改造;扶持发展沼气等循环经济项目,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继续以贫困村为主要平台开展“大禹杯”竞赛活动,努力实现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化,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大贫困农户素质培训工作力度,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健全我市扶贫培训体系。在办好省级扶贫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在每个山区县认定和扶持一个市级扶贫培训基地,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联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过培训,力争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例达到90%,转移就业比例达到90%,其中稳定就业(连续3年,每年就业时间在8个月以上)的比例达到80%,年均工资性收入超过5000元。继续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市每年对贫困农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达8000人次以上。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智力扶贫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扩大智力扶贫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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