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肇庆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十届人大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将人口密集的城镇、村庄、风景名胜区、厂矿、交通干线、水利枢纽等地段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作为防灾减灾的主要对象,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建立“汛前编制预案与巡查,汛期提查与调查,汛后及时总结”的管理程序,有效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地质灾害隐患及监测预防重点区段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区域分布情况,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台风、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道路、堤围等线状工程体和露天矿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其他工程建设对软土地基及地下水的扰动造成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
(一)星湖风景区地下岩溶发育,星湖水容量大,堤围岸坡软土层稳定性差,容易诱发地面塌陷和滑坡等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