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经营权。在我市城区范围内的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等地方规划设计一定数量的广告牌,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将一定年限的广告经营权转让给有资质的广告公司或企业单位。户外广告经营权管理主体要会同规划、工商等部门积极拓展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机制,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具体研究制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积极拓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广告资源渠道,力求达到既维持良好市容又发挥资源最大效用的双赢效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
(七)城市地下资源有偿作用。我市城区水、电、通信、燃气等各种经营性地下管线要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引进民资、外资组建合资公司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确定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和城市地下空间等地下资源特许经营集约化建设管理单位。通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模式,有效利用城市地下资源,实现管线资源和城市地下空间共享,有偿使用。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
(八)星湖景区。推进七星岩景区内经营性项目市场化运作改革,由市政府行使对星湖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权;授权市旅游发展局(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星湖风景名胜区行使管理权;按照国务院颁布的《
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对风景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为此,整合七星岩景区经营性资源,以部分设施(观光车、游船、租赁经营景区内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和新项目(“夜星湖”游览项目)特许开发为依托,设定相关条件,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引进确具实力的旅游企业合作发展,以强化市场竞争力,改善景区内部经营,突破客源瓶颈,增加门票收入,提高综合效益,推动城区和全市旅游服务业加快发展。具体由市旅游发展局牵头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
(九)小汽车吉祥号牌公开拍卖。为合理有效配置小汽车号牌使用权,增加政府的非税收入,将约10%的小汽车号牌公开拍卖。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
(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经营权和城市管道燃气建设特许经营权。将位于我市城区的肇庆市污水净化处理厂和肇庆市羚山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向社会公开竞投;我市城区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应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实施,也要向社会公开竞投特许经营权。由市建设局牵头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及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