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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局局长兼任。

  2.2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参与处置;搜集掌握现场情况,确定总体作战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根据灾情变化,做出局部停水、停电、停气、设定警戒范围、封闭道路以及人员疏散撤离等重大决定;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组织专人负责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核定火灾损失。

  2.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灭火救援组、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通信联络组、现场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人员疏散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

  2.3.1 灭火救援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市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鞍山供电公司、发生故事单位等组成,主要负责火情侦察、作战阵地设置、火灾扑救、火场救援、供水、抢险等任务和现场清理工作。

  2.3.2 专家技术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建委、公用事业局、环保局、气象局、消防局、质监局、鞍钢集团公司、鞍山石油公司、市煤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技术意见和技术指导,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3.3 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局、鞍山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煤气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调集、运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油料;根据火灾现场需要,加压送水或排水,检测水质;为参战人员提供饮食和衣物供应;对应急救援现场车辆、装备随时进行维护。

  2.3.4 通信联络组。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消防局(119指挥中心)、鞍山移动公司、鞍山网通公司、鞍山联通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提供通信技术及设备支持,及时报送传达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2.3.5 现场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武警鞍山支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和作战区域安全,设置灾害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

  2.3.6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急救中心及各医院组成,主要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害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完成现场紧急救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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