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鞍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2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2.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4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 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
3.1 特大火灾
3.2 重大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2 预案启动
4.3 应急处置
4.4 处置要求
4.5 应急结束
5 信息发布与总结
5.1 信息发布
5.2 总结汇报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6.2 技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应急培训
7 附则
7.1 预案的制定与解释
7.2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录
8.1 鞍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略)
8.2 鞍山市重特大火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框架(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联动的抢险救援体系,提高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有效处置能力,预防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最大程度的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提供安全的消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