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9月26日 实施日期:2009年9月26日)废止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行业和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行业和重点是:非煤矿山、易燃易爆、钢铁冶金、商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情况。
二、检查分工及内容
此次大检查共分八个专项检查组,其组成和检查分工如下:
(一)商贸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李伟家
牵头单位:市商委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大商场(市场)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应急救援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李世凯
牵头单位:市建委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市政设施及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旅游系统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组
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葛海鹰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质监局
检查内容:检查各类风景区、公园、游乐园等游乐场所的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游客疏散通道的安全情况,节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别是常压锅炉承压运行整治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