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市直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实现“十一五”经济发展目标,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杨浩明(市 长)
副组长:关 鹏(副市长)
成 员:黄 靖(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志荣(市发改局局长)
陈建中(市经贸局局长)
于正一(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水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刘惠明(市财政局局长)
陈焕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何镜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广生(市建设局局长)
吴 生(市交通局局长)
唐海洲(市外经贸局局长)
洪海雄(市国资委主任)
严威盛(市环保局局长)
刘锐金(市物价局局长)
郑时广(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徐天茂(市府法制局局长)
刘卫红(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 岩(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吴晓荣(市安监局局长)
李康廷(市质监局局长)
陈大丘(市工商局局长)
杨汉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梁礼明(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该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关鹏同志担任第一召集人,黄靖、陈建中同志为召集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市直重点骨干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贸局,联系电话(传真):2281247〕负责日常工作。由陈建中同志兼任主任,市经贸局朱维雄、陈列同志担任副主任。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