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肇府[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度,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关于就业再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6]6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06]70号)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评和工作总结的通知》(肇就[2006]3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夯实劳动保障基础建设,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主动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6755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13人、“4050”人员再就业140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3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785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9%、111.35%、116.83%、166.54%、110.9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技能振兴工程和全面推进素质就业、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以及加快劳动保障综合大楼建设的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中成绩显著的四会市、德庆县、怀集县政府等3个县(市)授予“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在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完成各项指标较好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广宁县、封开县政府等5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授予“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认真履行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9个单位给予表扬和发给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