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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经开教〔2007〕52号)


各中小学:

  为切实做好我区200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中小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7〕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发〔2007〕2号)精神及市教委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0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渝教基〔2001〕34号)精神,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实行划片招生。礼嘉镇户籍适龄儿童在白马小学及相关村小就读,鸳鸯、翠云街道适龄儿童按户籍分别在鸳鸯小学、翠云小学就读。

  白马、鸳鸯、翠云小学要积极与当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派出所联系,及时做好一年级新生的宣传动员及入学报名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初中招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渝教基〔2001〕34号),鸳鸯、翠云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经开育才中学就读,礼嘉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在礼嘉中学就读。初中招生录取工作需于7月15日前完成。

  为合理使用区内初中教育资源,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2005年初一学生入学方案〉的通知》(渝经开委发〔2005〕68号)精神,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鸳鸯小学、翠云小学应积极引导小学毕业生到礼嘉中学就读,并做好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

  经开育才中学、礼嘉中学要按照小学提供的毕业生登记名册,认真做好入学动员及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要主动与当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学生流失,确保我区2007届合格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市教委“九条禁令”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培优班、实验班等,更不允许借办班之名乱收费。

  (三)高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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