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2006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茂名市2006年打假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迳与市打假办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四月十日
茂名市2006年打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和《茂名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有序地发展,根据《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㈠ 继续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县(市、区)、镇(街道办)、村(居委会)打假网络,层层签订打假责任书,把打假责任落到实处。
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打假职能部门、各县(市)打假办、各镇(街道办)、各村(居委会)要依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分工,认真履行打假职责。充分发挥各打假职能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开展卓有成效的打假治劣工作。
㈢ 严密组织、积极参与,协同作战。主动发挥公、检、法的法律保障作用,严格执法,从重从快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㈣ 以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专项打假行动,促进我市食品企业的进一步规范和食品质量的提高,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㈤ 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坚决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严惩暴力抗法的违法分子和黑恶势力。
㈥ 打扶结合,积极扶持名优企业、名优产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㈦ 全面落实《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和《茂名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我市打假工作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
㈠ 打假联合行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