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没有主管部门,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附表1
茂名市2006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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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 编 │ 隐患点 │ 灾害规模 │灾害点(段)│威胁对象范围│ 预防要求 │
│ │ 号 │(段)位│ │ 特征 │ │ 及防治对策 │
│ │ │ 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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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27 │金垌镇金│中型 │崩塌,稳定性 │威胁50人,房│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垌村 │ │差,危害程度│屋面积1750平│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 │ │重大,危险性│方米,经济损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 │大 │失105万元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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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47 │金垌镇大│长25m,宽35m,│崩塌,稳定性 │威胁98人,房│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榔小学 │估计厚1-2m,体│差,危害程度│屋面积1000平│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 │积1400立方米 │较大,危险性│方米,经济损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 │大 │失60万元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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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40 │贵子镇石│小型 │崩塌,稳定性 │威胁300人, │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子村 │ │差,危害程度│房屋面积2000│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信宜│ │ │ │重大,危险性│平方米,经济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市 │ │ │ │大 │损失12万元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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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9 │洪冠镇镇│小型 │崩塌,稳定性 │威胁30人,房│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政府 │ │较差,危害程│屋面积2000平│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 │ │度重大,危险│方米,经济损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 │性大 │失120万元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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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77 │思贺镇八│小型 │崩塌,稳定性 │威胁650人,房│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排村 │ │较差,危害程│屋500平方米,│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 │ │度重大,危险│经济损失30万│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 │性大 │元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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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5 │高坡文垌│长300m,宽 │滑坡,稳定性 │威胁170人, │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村 │400m,估计 │差,危害程度│房屋面积2000│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 │厚8m,体积 │重大,危险性│平方米,经济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96000立方米 │大 │损失180万元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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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36 │东镇镇垌│顺坡长度80m, │滑坡,稳定性 │威胁130人, │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尾村 │最大宽 │较差,危害程│经济损失500 │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 │度380m,坡 │度重大,危险│万元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45°~68° │性大 │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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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06 │丁堡镇大│长50m,宽100m │滑坡,稳定性 │威胁400人, │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方│
│ │ │沙村委会│,厚5~8m,体 │差,危害程度│民房30~50间│案,进行灾害监测,同时│
│ │ │落立充村│积35000 │重大,危险程│, │尽快落实搬迁或彻底治理│
│ │ │ │立方米 │度中等 │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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