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茂名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
二ΟΟ六年五月三十日
茂名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去年,我市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9宗,造成1死1伤,倒塌房屋11间,损坏房屋13户,直接经济损失约56万元。其中自然因素为主诱发的地质灾害7宗,占总数的77.78%,人为因素为主诱发的地质灾害2宗,占总数的 22.22 %。通过县(市、区)级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发现,高州市已发生地质灾害及隐患点640处,威胁人口9020人,信宜市已发生地质灾害及隐患点1135处, 威胁人口7195人。本年度地质灾害的野外调查发现多处较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6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规模、灾害种类,结合我市区域地质条件综合分析,划分以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㈠ 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范区:一是已经省地环总站“县(市、区)级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查找出来的山体滑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区,如信宜市白石镇桥头滑坡、高州新垌牛塘岭滑坡等。二是各县(市、区)山区镇依山建房、削坡建房的农户和其他近山地段的居民点:如信宜市的大成、白石、钱排、合水、新堡、思贺、平塘、贵子、朱砂、茶山、洪冠、怀乡等山区镇及信宜城北罗口北斜坡区(段);高州市的长坡、大坡、马贵、古丁、深镇、东岸、潭头、新垌等山区镇;化州市文楼、播扬、宝圩等山区镇;电白县的那霍、罗坑、望夫、马踏、黄岭等山区镇。三是通过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如电白县那霍丹冲村、信宜市平圹镇北永村委会大窝村等。
㈡ 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范区:主要是石灰岩岩溶发育区、地下开采的采矿场采空区及大量抽取地下水的地区。如化州市文楼镇大理岩矿区、中垌镇、官桥镇、林尘镇石灰岩地区;高州市长坡镇石灰岩地区;电白县黄岭镇、霞垌镇石灰岩地区;原茂名矿务局煤矿过采区以及高州市大坡铅锌矿、化州市丰村铅锌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