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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茂名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述工作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质监、经贸、教育等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密切配合,贯彻落实。

  ㈥ 结合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搀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

  2、组织开展豆制品和花生油专项整治。在总结近年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豆制品和花生油的整治和规范。重点对城区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和花生油行为,引导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豆制品和花生油加工生产企业,切实提高豆制品和花生油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豆制品的卫生质量。对上市销售的加工生产企业实施豆制品和花生油市场准入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记录。引导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规范豆制品和花生油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和花生油的质量安全。

  3、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及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的审查,开展已注册保健食品的品种整顿工作,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加强对市售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包装说明书等的检查,整治无注册、一证多用、随意更改产品注册事项和未经许可擅自委托生产的企业,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

  4、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地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上述第1项工作由各级工商部门牵头,质监、教育、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第2项工作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工商、教育、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第3项工作由各级食品药监部门牵头,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第4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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