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㈠ 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是指在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在村委会、社区建立消费者权益联络站、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上述工作由各级工商部门牵头,经贸、质监、教育、卫生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密切配合,贯彻落实。
㈡ 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制定市级农业标准3项以上。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首批启动3个以上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力争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60个。
2、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各级农业、畜牧和渔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全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畜产品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批发市场等,特别是加强对作为水产品大市主要产品的罗非鱼、对虾及其种苗监管。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上述工作由各级农业部门牵头,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质监、工商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密切配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