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茂名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6〕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6年茂名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七月三日
2006年茂名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府办〔2006〕38 号),在2004年、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2006年我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明确《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粤府办〔2006〕38号)所提出的目标,结合《2006年茂名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2005年省、市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的具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构建和谐茂名。
二、主要目标
制定市级农业标准不少于3项;建立市级农业标准示范区不少于3个;全市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全市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市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面粉、儿童食品、肉类、腐竹、干果、咸鱼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等行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茂名市区所有食品(农副产品)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选定1个县(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每个县(市)要有1 个以上的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其中市区及各县(市)重点学校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市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