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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第一小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河西片。

  第二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河东片。

  第三小组由市城规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官渡片。

  河东片与官渡片以油城路为界,北面为官渡片,南面为河东片。各组工作车辆由牵头单位解决。

  2、工作时间安排。根据整治任务的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每个工作小组实行两班制:第一班上午8:00至下午14:00;第二班下午14:00至晚上20:00。

  3、处理办法。对被查处的违章违法经营车辆,根据各部门行政职能统一按以下程序处理:

  ⑴ 非残疾人驾驶违章违法车辆的,按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⑵ 属残疾人驾驶违章违法车辆的,按以下办法执行:第一次作出检讨,批评教育后放行,并将残疾人的姓名、车辆号牌等信息记录在案;第二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㈢ 验收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市整治办组织公安、交通、城规、工商、残联等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制订三轮摩托车的长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不但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化解公交行业经营矛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改善市区交通秩序,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及时报道整治的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教育广大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社会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治工作的态势。

  ㈢ 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㈣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统一行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防止以情代法和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各级领导要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解决。对出现暴力抗法行为者,各辖区派出所要迅速派员予以协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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