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河西片。
第二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河东片。
第三小组由市城规局牵头,共22人,其中:交通8人、公安4人、城规4人、工商4人、残联2人,执法范围为官渡片。
河东片与官渡片以油城路为界,北面为官渡片,南面为河东片。各组工作车辆由牵头单位解决。
2、工作时间安排。根据整治任务的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每个工作小组实行两班制:第一班上午8:00至下午14:00;第二班下午14:00至晚上20:00。
3、处理办法。对被查处的违章违法经营车辆,根据各部门行政职能统一按以下程序处理:
⑴ 非残疾人驾驶违章违法车辆的,按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⑵ 属残疾人驾驶违章违法车辆的,按以下办法执行:第一次作出检讨,批评教育后放行,并将残疾人的姓名、车辆号牌等信息记录在案;第二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㈢ 验收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市整治办组织公安、交通、城规、工商、残联等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制订三轮摩托车的长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不但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化解公交行业经营矛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改善市区交通秩序,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及时报道整治的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教育广大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社会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治工作的态势。
㈢ 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㈣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统一行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防止以情代法和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各级领导要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解决。对出现暴力抗法行为者,各辖区派出所要迅速派员予以协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