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6〕59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交通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七月十三日
茂名市区综合整治违章违法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市市区三轮摩托车(含残疾人专用车,下同)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现象越来越严重,严重冲击了我市公交客运市场,影响市容市貌,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给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隐患。为了美化城市形象,保障公交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管理的通知》(〔1995〕残联发字第66号)文件精神和《国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及全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三轮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坚决取缔三轮摩托车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的现象,净化市区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区交通秩序。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海亭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何平副局长、市交通局许兆伟副局长、市城规局李景福副局长、市工商局黄业科副局长、市残联陈智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规局、市工商局、市残联等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情况收集等工作,由许兆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对象及工作重点
整治的对象是市区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的三轮摩托车及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