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保市府办〔2007〕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0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以“中国保定”为中心站点,以各县(市、区)及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为分站点的网站群。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主要职能是宣传保定风采、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等。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遵循国家和省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与相关规定,以政府为主体,以公共服务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丰富的政务资源,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中国保定”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规划、建设与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分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在政府办公厅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市、各县(市、区)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网络保障和技术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级部门要对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职责。各级财政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或整体升级工作要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二、积极推进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
(一)按照统一规划标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要立足现状,着眼需求,分步推进,根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要,逐步实现相关政府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的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兼容。“中国保定”政府系统门户网站以网站集群的模式进行建设,整体升级后的“中国保定”将为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提供网络空间和先进的网站后台管理软件。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尚未建成门户网站的不再单独建设,可依托“中国保定”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络空间和后台管理软件建设门户网站;现已建成门户网站的要在进一步完善和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中国保定”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上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二)保持网站应有风格,充实网站栏目内容。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主要职能是用于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等,因此,网站应保持准确、庄重、典雅、大方风格,以体现政府门户网站的严肃性、客观性、公众性。根据网站的职能要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一般应包括以下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