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10、镇街:负责及时组织力量赶赴地质灾害现场,抢救伤员,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牵头组织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制订本辖区重要路段、重点企业以及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方案并负责实施。
(四) 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及相关镇街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任务是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事故调查组:由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牵头,经开区安监局、经开区监察室、经开区社发局和有关镇街配合。主要任务是对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指挥部向市政府报告发生地质灾害的初步原因。
治安防范组:由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任务是组织公安干警及镇街有关人员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现场抢救组: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抢险救援力量组成。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入财物等。
医疗救护组:由经开区社发局负责,由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组成。任务是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
交通管制组:由经开区公安分局牵头,经开区交通局参加。主要任务是负责地质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疏导道路交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善后处理组:由镇街牵头,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安抚工作。
三 预防、预警与监测
(一) 预警分类
按照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即根据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及危害性将地质灾害分为四级。特大型地质灾害为一级,大型地质灾害为二级,中型地质灾害为三级,小型地质灾害为四级,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志。
特大型地质灾害为红色预警(I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型地质灾害为橙色预警(Ⅱ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