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听、看、录、帮、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保市政〔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掀起“责任风暴”推进“效能革命”总体部署,推进“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有效开展,实现经济提速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建立实施重点项目“听、看、录、帮、考”工作机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夯实基础、狠抓落实、提速发展”总要求,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活动的集合点和总抓手,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精力不够、思路不宽、招数不多、动力不足、大项目不多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健全完善自上而下、层级递进的激励机制和责任体系,在全市上下营造“收拢五指抓经济、乘势而上育产业、扑下身子抓项目”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京南近海强市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内容形式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采取“听、看、录、帮、考”的形式,对各县(市、区)上年度以来新开工和当年度拟开工的生产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落实。
(一)“听”。采取到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重点了解生产性大项目的谋划、建设、前景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项目业主要以对项目、对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说情况、摆问题、提建议。
(二)“看”。实地查看重点项目,特别是生产性大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土地预审(批件)和环境评价,以及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查看项目占地和投资强度;查看项目厂区厂房、设备运行、工艺流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查看项目投产达产、产量产值及产品销售情况。
(三)“录”。在重点项目现场,对各县(市、区)长进行采访,说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度、投资构成、占地规模、开工时间、竣工日期、达产日期、产值、利润、税金、安置就业人数。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录像备案,续建项目拍摄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工程等能够直观反映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的情况;新开工项目拍摄项目开工前后现场及建设情况,反映项目建设变化状况;前期谋划项目以语音介绍为主,拍摄项目取得的各项支持性文件。录制备案工作在年初和年底各安排一次,年初对项目建设形象进展情况进行录制备案,年终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录像。
(四)“帮”。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到项目单位、到施工现场,帮助出思路、想办法、解“疙瘩”,分析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调化解市、县、企之间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主动搞好协调服务,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现场答复;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马上研究,限期答复;需向省汇报沟通的,及时与省取得联系。对有影响的重大项目,从市长、各副市长做起,带头领“跑”、领“谈”、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