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同时编制和落实好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并按规定要求作好监测预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上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街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作出处理并上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各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地灾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相关工作情况,认真作好记录。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制定防灾预案。为加强对经开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小组。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对发现的险情和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镇、街和各部门要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
1.搬迁避险方案。搬迁避险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防灾措施。对于险情危急、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点(如礼嘉镇礼嘉村嘉陵江沿线柳吊溪一带),应继续做好搬迁避险工作。如在短期内不能搬迁的,都应尽快采取监测预报工作,做好应急处理方案。对于新建和拟建建筑的选址务必要做好地质环境评价工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选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场地进行建设。
2.工程治理方案。对于园区内危害性大、短期内搬迁又很困难的地质灾害,除采取监测和保护措施外,应进行适当的工程治理,防止其继续发展。对位于规划开发建设及主要交通干线区内,且具有重大危害性的地质灾害,如果建设不能避开,必须进行工程治理。在工程治理前应经过地质灾害勘察、设计,严格按有关建设规范进行施工。
3.生物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的形成与其地质环境密切相关,地质环境的不断恶化加速了地质灾害的形成,而治理地质环境的关键在于治理生态地质环境。生物防治就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植树、植草等以保水、固土,维护良好的生态地质环境,从而达到减少、预防和防治地质灾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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