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质灾害排查情况
经调查统计,经开园辖区内现有地质灾害危险点19个,涉及13个社、78户260人,其中鸳鸯街道危险点1个,涉及1个社、2户2人;翠云街道危险点3个,涉及2个社、5户18人;礼嘉镇危险点15个,涉及10个社、71户240人。(详情见附表)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领导。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园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园区防灾减灾的重点进行部署落实。
(二)加强协作,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管委会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实行归口管理,交通、建设、市政、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管理、国土资源、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共同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抢险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经开区交通局要做好公路、航道及治线边坡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交通工作和行人安全。
经开区社发局要做好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开区建设局要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落实专人督促治理。
经开区市政局要做好市政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市政设施及人民群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