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经发〔2007〕39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重庆煤炭(集团)公司:
5月23日,重庆市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遭受雷击,造成7名小学生死亡;5月24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镇鱼塘社区三组发生一起山体滑坡,一栋两楼一底房屋和一瓦房被压埋垮塌,7人被埋,其中3人脱险,4人下落不明。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指示,切实做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易发区,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负责本地区煤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煤炭企业要落实法定职责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本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的责任。要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地质灾害治理需要的资金,并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落实煤矿防水防汛各项措施
对全市煤矿水害情况进行普查,是我市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的一项专项活动,是市政府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我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形势十分严峻,水害事故成为威胁我市煤矿安全的“第二大隐患”。而地质资料不清、水害情况不明、水害防治制度不健全、防治措施不落实,则是我市煤矿安全工作的“潜在威胁”。只有将水文地质和水害情况调查清楚了,才能确定矿井的灾害程度,才能够突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防患于未然。因此,各产煤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水害情况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要从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各产煤区县和重煤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煤矿企业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不折不扣地配合水害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认真开展煤矿水害基本情况普查,建立矿井水害档案,摸清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及矿井充水特征,进行矿井水害和危险程度分类,制定分类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当前水害调查防治工作滞后的合川、渝北、开县、万州等地区要抓紧落实水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迅速完成水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