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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7]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两基”工作水平,迎接2007年国家“两基”督导检查(以下简称国检),根据国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调动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助学积极性,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使全市“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巩固和提高全市“两基”水平,2007年“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现阶段规定标准, “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使我市成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省(市)”。
  三、重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市政府制定的“两基”有关文件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育质量、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学校管理和扫盲等项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改善办学条件。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启动“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 “农村初中改造工程”、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解决好农村初中容量不够、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配套、教学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降低大班额比例,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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