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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第四条 本计划包括文本、附表及附图。
  第五条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为本计划的强制性内容,其他部分为指导性内容。

第二章 年度实施目标

  第六条 年度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建设,严格产业用地管理,加大民生公益性设施保障力度,切实优化用地结构,推动紧约束条件下城市功能和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第七条 实施“两增一减”用地策略。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年内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消化存量用地3平方公里(详见附表1,附表2)。
  2.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年内启动城中村(旧村)和旧城改造面积4.8平方公里,重点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地区以及广深公路、轨道3号线沿线的旧工业区功能置换和城中村(旧村)改造。
  3.启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清退工作,年内重点清退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工业用地0.73平方公里,全面恢复生态功能,保障全市水源安全。
  第八条 实施重点。
  一个“确保”:确保各类民生项目的空间落实。
  二个“优先”:优先保障公共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公共物品的供应能力;优先保障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个“强化”:强化与政府相关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强化各类项目协同推进力度;强化重大项目、主导产业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土地供应保障。
  四个“引导”:引导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以2011“大运”举办和龙华新深圳站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为契机,以四个新城建设带动特区外城市功能和建设水平的整合与提升;引导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力度;引导产业集聚,逐步提高用地效益;引导更新改造,逐步盘活存量土地。

第三章 专项计划

  第九条 新城计划。
  以提升深圳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为目标,加快推进龙华新城建设;以拓展产业空间和提升产业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光明新城、东部新城建设;以带动特区外城市化为目标,加快推进体育新城建设,通过四大新城带动,切实提高特区外建设标准和水平。
  1.体育新城:完成体育新城的法定图则编制工作,开展运动员急救中心、行政指挥中心、龙翔大道环境整治、奥体中心综合车场和公交场站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落实龙兴路、31号路、体育新城站及公交换乘枢纽等配套项目用地,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推进体育新城大运中心(含主体育场、游泳中心和体育馆等)、信息学院(运动员村)、市体育学校等项目建设,建成红棉路、中心城水厂二期、龙城调压站及抢险服务基地;组织协调好黄阁坑、荷坳两村居民拆迁安置工作,推动荷坳旧改工作,加快完成新城土地整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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