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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补充申报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企业目录的通知
广州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补充申报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企业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
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
》和《
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收到预期的效果。针对目前部分企业提出对2007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15号和16号公告)进行调整的要求,经有关部门研究,商务部拟对该目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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