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继续推进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从源头上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四是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加强对“绿色通行证”的发放和管理,认真做好全市规模企业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服务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市交通局、市经委负责,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配合)
五是坚决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做法。对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减免规定的机动车辆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对相关享受通行费减免待遇的车辆,必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费作交易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市交通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2、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一是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市建委负责,市交通局配合)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市建委负责,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配合)
三是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市建委、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3、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限额制”,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问题。(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4、认真贯彻《
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坚决杜绝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等行为。(市经委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监管和指导责任,突出重点,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为民、务实、清廉。(市政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
2、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集中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