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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咸宁学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科技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农业局、广电局、咸宁学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广电局、市委党校、咸宁学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咸宁学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发改委、人事局、农业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市委党校、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进度安排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07年6月):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年度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保障研究框架;根据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2月):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性目标。
  四、切实加强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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