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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
  (一)主要任务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县科技馆、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建设力度和科普资源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大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保障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
  (二)职责分工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科协、团市委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广电局、市委党校、咸宁学院、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科协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广电局、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妇联、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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