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农机安全。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机手。加快农机安全技术装备和信息网络建设,改善农机监管手段和装备设施,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11.其他行业安全。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电力、旅游、质检、教育等行业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载体,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工程
“十一五”时期,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
(一)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以瓦斯防治为重点,优化、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先抽后采,积极开展瓦斯利用工作;井工煤矿全部装备瓦斯监测系统,实施联网工程。对采用放顶煤方法开采易发火煤层的矿井建设防灭火工程。建立并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害防治工作,改造小煤矿开采方法和供电系统。
(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组织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石化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仓库、公路危险路段和铁路平交道口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重点治理尾矿库危库、险库和危险性较大的病库,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
(三)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在全区开展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特种设备、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点建设1个自治区级、5个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逐步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
(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工程。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支持15个工业园区、10家规模较大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20个重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结合我区的实际,着重抓好区、市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基地建设。
(六)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中心,在部分行业推行安全远程视频实时监管系统,实现作业现场电子监控。配合国家级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建设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平台。适应政务信息系统扩容、升级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建设和完善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以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道路交通快速报警系统,建设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信息平台。建立各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
(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配置自治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设备。补充和更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装备,建设新设机构的业务用房。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重点装备市级以上城市消防特勤队。
(八)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生产人才培训机制,努力形成一支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人才队伍。鼓励大中专院校设置安全类学科,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本科、大专、职业教育、成人再教育等多学历层次的人才队伍,解决后续人才问题。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专业人才,提高我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服务质量,从本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积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壮大特种作业人员队伍,提高作业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