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7]4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实施《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开局阶段。“十一五”期间的科技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和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进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以及建设创新型广东提供科技支撑。为此,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