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15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无锡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八日

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无锡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6年8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江苏省超声诊断仪及胎儿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有效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进一步优化全市人口结构,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现就综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大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人口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地要以《决定》、《通知》、《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