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17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决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绿色家园,促进林业发展,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26日到12月10日止,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为认真做好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的总要求,突出造林绿化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与林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理念,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以 “一当好、三争创”为奋斗目标,在农村大力倡导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地绿、天蓝、水清、居佳”的农村生态环境,为新一轮绿色无锡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全市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中,参与义务植树人数40万人以上,义务植树100万株以上,造林绿化面积l万亩以上;其中江阴、宜兴市要完成发动农民参与义务植树人数各10万人,植树各30万株,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完成发动农民参与义务植树人数各5万人,植树各10万株。江阴、宜兴市各完成3个自然村(社区)的绿色家园示范绿化,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各完成2个自然村(社区)的示范绿化。各市(县) 、区完成1个以上义务植树纪念林。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义务植树主题活动。各市(县)、区要结合行政区域绿化现状及特点,集中人力、财力,迅速推进植树月活动。要把义务植树与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与镇村环境建设相结合,与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相结合,认真部署、组织发动、全面落实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要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结合领导办绿化点制度,兴建义务植树基地。突出绿色文化建设,在规划区内选择适宜造林的地块,有组织地建设“希望林”、“三八林”、“共青林”、“红领巾林”等特色林,引导种植“结婚林”、“家庭林”、“同心林”以及开展“植树周”、“军地共建绿色家园”等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认建、认养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