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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整合优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 对土地开发整理开发资金、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建设资金等,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南、统一上报、联合会审、领导确定、统一下达、归口管理”的管理模式。

  (二)项目管理

  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经整合优化后,按项目申报类、定额补助类和以奖代补类进行分类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和审批,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项目申报类。土地开发整理、现代都市农业园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农业龙头企业贴息补贴、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外向型农业基地建设、农业三项更新工程、新型乡镇企业发展补助、部分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以奖代补资金,由市发改委、农林局、水利局、国土局、乡镇工业局、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各市(县)、区根据上述资金支持范围、要求以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即填报《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新版本)》),在规定上报时间前,由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无锡市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和市相关部门。由市各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需要赴现场考察,提出修改意见。

  各市(县)、区根据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后,由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联合行文将当年项目申报方案报无锡市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市相关部门。

  无锡市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市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同时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项目和资金计划。

  2. 定额补助类。对农村造林绿化、丘陵山区老茶园改造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办法。其项目申报、审核和审批程序按照原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并附报项目申报材料。原项目管理办法中有GPS定位等要求的,按原规定执行。

  3. 以奖代补类。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部分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以奖代补资金、部分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以奖代补资金、农业规划区自然村集中以奖代补资金、矿山整治复绿项目资金、农业企业担保以奖代补资金、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资金,由市级实行目标考核,以奖代补。

  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下达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部分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以奖代补资金、部分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以奖代补资金、农业规划区自然村集中以奖代补资金、矿山整治复绿项目资金、农业企业担保以奖代补资金、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资金的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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