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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无锡市商贸流通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加快职能转换,强化宏观调控和导向

  1.加快商业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商贸流通市场秩序。一是加紧制定和完善商贸流通业运行管理和网点设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特别是要加快大型商业设施的听证办法制定,增强对大型商业设施布点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我市商业网点布局,营造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遵循《连锁经营管理条例》、《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加快地方性经营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工作,对于已经开展试点建设的行业和企业,要加以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三是加强商业诚信建设。以建设“诚信无锡”和构建全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贯彻“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市场化运作”的方针,运用行政、市场两种途径,推进无锡市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商业信用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商业信用自律组织和团体的自我管理和维权能力。积极探索、推行商业信用档案制度、商业信用担保制度、商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等多种商业信用的管理口径。力争到2010年,我市建立全市范围内的信用征信管理系统和社会化信用服务的初步框架。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导向作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业管理的要求,从单一的依靠行政手段向更多地运用经济的手段、法律的手段转变,加强对商贸流通业的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建立商贸流通业发展引导基金,对列入市重点项目和对无锡商贸流通经济有明显提升带动作用的企业,通过经济杠杆向行业传递产业发展的导向性意见。二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决策的评议制度,这其中既包括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也包括专家评议、市民评议部分。三是完善商贸流通业发展导向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产业信息,发挥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信息资源的优势,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指导和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3.加快商业信息化建设,规避商业建设风险。全面加快商业信息化的建设,提高商贸流通业主管部门监控市场调控市场的能力。一是完善市场运行调控平台,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调控能力强的市场监测调控体系和市、县(区)两级网络体系,做到监测质量高、监测范围广、样本结构优,应急监测、节日监测效果好,充分体现商业信息化建设对稳定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繁荣的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商业网点建设与投资状况监测平台,进一步优化我市商贸流通业的投资结构和网点布局结构,避免同质化重复建设和市场恶性竞争,规范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秩序,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三是加快企业管理的商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通过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4.推进商贸流通业人才高地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提升人才在商贸流通产业中的中心战略地位。通过多种渠道,完善人才开发、培养体系,建立健全开明开放和系统的商贸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商贸流通业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拓展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培养与引进专家顾问型、企业家型、高级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型的高层次人才;加快连锁业、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展业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全面推行商贸人才的社会化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我市部分高校商贸流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的作用。同时,开发、建设、完善商贸流通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无锡市商贸流通人才信息网和商贸流通人才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建成商贸流通人才信用体系,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调动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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