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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为十大工业项目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项目开工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久拖不办、推卸责任、互相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要启动行政责任追究程序。
  四、落实有效措施,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作用,加强研究保持工业投资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制定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工业投资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依据发展规划和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引进污染小、占地少、就业多、带动强的重大项目,同时注重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做大规模,增强实力。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热情,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全社会工业投资不断增长。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各类专项资金要向工业投资重点项目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和投产达效。
  各特色工业园区要积极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应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国家土地政策对工业园区发展的影响。针对园区自身特点,创新思路,转变方式,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规范项目用地方式,全面推广工业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提高园区工业用地集约度,提高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度。提高工业园区土地投入产出强度,进入主城区、渝西地区和三峡库区的项目,每平方公里产出不低于50亿元、30亿元和20亿元。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完善各项建设手续,落实建设资金,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有序推进项目进程,按计划建成投产,尽快发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协调服务,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市、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大力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观念,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配合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为投资者服好务。加强煤电油运气水等资源调节和需求侧管理,保障新投产项目的生产要素配置,支撑全市工业经济的稳定增长。
  充分发挥市三峡库区产业担保公司、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等各类担保机构的职能作用,构建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服务平台,着力解决项目融资问题。市三峡库区产业担保公司今年力争担保额达到100亿元,为库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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