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湛江海事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湛江供电局、市公安消防局和有关企业组成,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八、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同时,立即拨打110报警,110报警台接到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消防局。在海上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可直接拨打水上求救电话12395或在VHF16及8频道向湛江海事局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值班电话: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3181240,市安全监管局:3310300,市公安局:110,市公安消防局:119,湛江海事局:12395或2222090,市质监局:12365或3153192,医疗救护电话:120。接报后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时配合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救援的指挥领导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填写《湛江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表》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灾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任何单位不得拖延和推诿,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填写《湛江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记录》对应急过程进行记录。
(三)当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时,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省和周边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九、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险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至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事故现场500至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