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建设局等三个窗口单位为2005年度行政服务中心标兵窗口单位的决定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建设局等三个窗口单位为2005年度行政服务中心标兵窗口单位的决定
(湛府〔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在2005年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中,各窗口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设立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方案的通知》(湛委〔2002〕17号)精神,高度重视窗口建设,创新窗口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受到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其中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地税局三个窗口单位在窗口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地税局三个窗口单位为2005年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标兵窗口单位称号,现予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