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渝办发〔2007〕6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是我市综合整治发展环境、提升重庆城市形象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2006年,我市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和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专项活动,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信用缺失突出问题,实行标本兼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万人次,查处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497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00余个,涉案金额31.8亿元,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5亿元,挽回损失1.09亿元,查处犯罪嫌疑人352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清理拖欠和诚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全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入库数据达到607.76万条,整合有关部门的数据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累计清理企业拖欠335.21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降至7%以下,我市金融环境大为改善。通过治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深入持久地推进我市整规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等15个整规工作先进区县(自治县)和市工商局等10个整规工作先进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区县(自治县)
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合川区、荣昌县、璧山县、丰都县、开县、秀山县。
二、先进部门
市建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通信管理局、重庆盐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