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宣传发动。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传媒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教育农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惯和不良卫生习惯,引导农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理解支持自觉参与改厕工作。印发宣传画或资料,向农民宣传改厕有益于健康的相关知识。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年度改厕计划阶段(1-2月)。由各镇向市(县)、区政府申报改厕计划。各市(县)、区爱卫办将申报改厕计划报市爱卫办。
(二)启动阶段(3-4月)。市爱卫办根据各地改厕情况,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各市(县)、区。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召开改厕工作推进会。各地对各镇、村有关人员进行改厕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5-10月)。各市(县)、区全面开展工作,完成市下达的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任务,并做好改厕户的登记造册和统计工作。市爱卫办组织对改厕工作的任务落实、资金补助、改厕进度和建造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四)考核验收阶段(10-12月)。11月中旬前,各市(县)、区组织对各镇的改厕工作情况进行核查。11月下旬-12月上旬,根据各地上报的改厕工作情况,市爱卫办组织对各地全年改厕工作任务完成、资金补助和改厕进度及建造质量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改厕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主要任务分解安排
在现有基础上,各地应进一步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重点在江阴市和宜兴市,2006年,宜兴市要完成农村改厕任务3万座,普及率达80%。
附四: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村庄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部署的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实际,对全市村庄整治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村庄整治工作要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已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村庄的公共设施,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村庄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可采取新社区建设、空心村整理、城中村改造、老村庄美化、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性整理等各种有效形式。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为重点,以沟通乡村道路、提高村庄道路完好率,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垃圾收集清运设施与站点、村民活动场所、公共消防通道及设施,绿化美化居住点环境、建筑物出新等为主要内容,并对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进行清理,有条件的村庄进行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使整治后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整洁优美,富有水乡农村风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村庄整治工作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根据镇村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的计划,确定分批分期整治计划,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开,以点带面,防止不顾当地财力,超越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一哄而起、盲目铺开。
村庄整治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坚决防止城市建设模式的照抄照搬。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凡是能用的和经改造后能用的都不要盲目拆除,坚决不搞大拆大建。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村庄整治工作坚持政府管理与引导相结合。要通过村庄整治,引导农民集中居住,解决农民建房占地过多问题,实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降低人均公共设施配套成本。
三、村庄整治的规划和范围
村庄整治工作要在村庄布点规划基础上,编制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规划部门负责编制村庄规划和村庄整治近期建设规划,村庄整治工作应当按照村庄规划有序展开。村庄整治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围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针对各村庄内部道路、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设施的整治建设,其中对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以及景观改造、建筑物出新等工程。村庄整治规划力求简明,年内完成2006-2008年整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城区村庄整治的范围包括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各镇所辖规划保留的村庄和农村居民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村庄整治工作。
江阴、宜兴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整治范围。
四、村庄整治的责任体系
村庄整治工作由各市(县)、区政府组织推进,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村庄整治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技术服务和指导,镇、村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推进。
市级建设部门负责对全市村庄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统筹,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及时上报整治工程进展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整治工程高质量完成,建立验收考核奖励制度。
各市(县)、区建设部门负责制定辖区村庄整治建设推进计划,协助财政部门落实整治补助经费;协助镇村做好整治工程建设计划的制定、项目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及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月报制度,确保工程进度;建立验收考核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整治工程的验收考核。
各镇负责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村庄整治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各镇负责制定所辖村庄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推进计划表,并报各地建设部门;会同各村做好工程实施前的资金筹措、预算及工程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履行建设单位各项职责,做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建立月报制度,确保工程进度;整治工程竣工后,及时报请建设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五、村庄整治的建设内容和标准
建立村庄整治标准体系,主要针对城区,江阴、宜兴市可以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制定细则:
(一)房屋建设及建筑物出新:新建房屋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基本清除乱搭乱建,危房拆除或整修达到95%,妨碍道路通畅的旧房拆除率达到95%;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完成对老建筑物的出新达到90%;
(二)村庄道路建造和改造:村内道路网络完善,硬化道路通达100%自然村;村内主要道路无坑洼和破损现象,路面完好率达到90%;
(三)供水、排水设施建设:农户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对村内主要道路配套排水设施,开始实施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接入村庄排水系统的工程建设;
(四)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村庄配置完备的垃圾箱和环卫机械,城区村实现“村收集镇转运”;
(五)公共厕所: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
(六)路灯:村内干道、公共场所和居住集中区路灯安装率100%,其他地段路灯安装率达到60%,亮灯率超过90%;
(七)景观和绿化工程:主要道路、河道和居住集中区实施绿化、美化工程达到95%,荒山绿化率达到9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八)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在滨湖、锡山、惠山区选择2-3个村庄,开展适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避免村庄生活污水对地面水环境造成污染,会同有关科研机构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以及对条件适宜的村庄开展人工湿地生态净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