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与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沼气工程70处、农村户用沼气500户。具体目标与任务是:
(一)市区:包括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十一五”期间,新建沼气工程32处。治理范围严格限定于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内的规模养殖企业。严格限制在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范围内新增规模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在关、停的基础上,向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内集中。
(二)江阴市、宜兴市:“十一五”期间,江阴市新建18处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宜兴市新建20处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和500处农村户用沼气工程。
三、政策措施
(一)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发酵池、贮气柜等土建工程。工程图纸由市组织专家统一设计、统一预算项目总投资。项目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各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区:1.市级沼气工程项目。原则上市按沼气工程实际总投资三分之一的标准进行补助,区镇按市级补助标准同等配套。具体由农林部门组织核算,确定不同类型沼气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2.部、省沼气工程项目。市区向上争取的部、省级项目,市政府按部、省项目补助经费10%的标准配套,区镇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配套。“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沼气工程专项经费180万元。
江阴市、宜兴市沼气工程项目经费由各自财政参照市区补助办法自行解决。
(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户用沼气池每处平均建设费用约为3000元,补助标准由宜兴市自行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沼气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沼气工程作为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手段、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主要载体,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区分任务、加强领导,确保沼气工程的顺利实施。项目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全责。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为第二责任人。市(县)、区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要配备人员,组建得力工作班子,扎扎实实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编制计划,组织申报。各市(县)、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写本地的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必须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筹措、组织与管理等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与分析,科学编制实施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区为单位,由各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文号联合上报市农林局、财政局。市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和数量。江阴、宜兴也要认真组织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项目所在地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专门人员驻村入户,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供应设备和做好售后服务。沼气工程建设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正常运行。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工艺流程、施工操作规程的设计规范等等。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要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资金应设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同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扎实、有效、有序地全面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三: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改厕实施方案
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改厕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状与目标
2005年底,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已达86.4%。到2010年,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形式。成立市农村改厕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文明办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市爱卫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环保局、农林局、爱卫办等部门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承担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市(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改厕工程的实施。
市爱卫办负责制定农村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和表彰等工作。市发改委要将农村改厕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各市(县)、区将农村改厕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检查各地改厕经费使用情况,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对农村新建居民小区和住宅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进行把关,并将农村改厕纳入创建康居示范村和新型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内容。市国土资源部门给予政策扶持,农民在原宅基上新建或改建卫生厕所,可以按省有关宅基地面积标准适当增补一定面积。市文明办、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县)、区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二)资金筹集和管理。农村改厕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支持农村改厕。
政府补助。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40万元农村改厕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区“整村改厕”项目补助。各级政府要对农村改厕工作给予扶持,对经济困难地区实行分档、分标准补助。原则上市(县)、区政府的配套经费补助每户不低于50元,各级补助经费应按每户补足至400元,补助方式由市(县)、区政府确定。
集体扶持。有条件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对本地农村改厕农户给予扶持,出资标准由市(县)、区政府确定。村集体出资部分不作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社会参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支持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改厕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资金、技术、物资上给予帮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助农村改厕。
群众自筹。除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外,农户对在改厕中经费不足部分进行自筹。
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设立农村改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并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市财政局、爱卫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检查各地改厕经费使用情况,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
(三)改厕管理
每年初由市、市(县)、区爱卫办制定年度改厕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向下级下达任务书,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以下管理:
改厕器材管理。由市(县)、区爱卫办对选用改厕材料及形式进行把关,必须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
施工质量管理。镇政府负责督查各村的改厕施工进度,并将进度上报市(县)、区爱卫办,市(县)、区爱卫办组织相关专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施工进度管理。市(县)、区爱卫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改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核查改厕户情况,并申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组织对各地改厕质量及改厕户数进行复查。
加强使用管理。印发有关卫生厕所使用方法资料,并深入农户,教会正确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