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廉政工作。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坚持关口前移,把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监等监督主体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优秀,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干部廉洁,确保不损害群众利益,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六)坚持建养并重,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认真贯彻国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总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经验教训,加快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机构精干、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稳定可靠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进而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附件二: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全省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一)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市农村地区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含职高、中专)入学率达95%以上。
(二)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办学经费按财政体制由各市(县)、区同级财政预算内足额安排。
(三)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工程。继续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完成“六有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五)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支持江阴、宜兴、惠山、滨湖4个市(县)、区职教中心进一步做大做强,争创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支持锡山区建设一所合格职教中心。在重点办好职教中心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各建设1所高标准的区域性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校。
(六)职教助学培训工程。结合职业教育南北合作招生,配合省教育厅和苏北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
(七)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已批准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积极做好新一轮职教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技能型人才。
二、农民培训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市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按照培训为就业服务、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政府扶持政策和激励手段,调动农民、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全面轮训一遍,使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为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培训出更多的合格劳动者。
(一)劳动力转移培训。围绕新增农村劳动力和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以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为重点,全市每年培训5万人,并带动4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青壮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逐步提高青壮年农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到2010年,全市90%以上青壮年农民接受过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2门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三)创业培训。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按照创办企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计划培训和后期支持服务三个阶段,对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较强、能起示范带动作用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三、资金保障
从2006年起,政府统筹职工教育经费的20%和教育费附加的30%以上,建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由每年人均0.5元提高到人均1元,由市(县)、区政府筹措安排使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开发、及扶贫经费要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农村职业院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市政府设立农民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农民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一)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二)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我市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从我市农村教育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城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致富农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为目标,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优化农村教育结构、保障农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继续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市农村地区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含职高、中专)入学率达95%以上。
(二)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测算享受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数和所需经费,按财政体制在各市(县)、区同级财政预算内足额安排,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我市从2005年秋季起,对城乡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城乡持《残疾证》的学生、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已实施了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在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继续对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的学生“一免一补”(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
(四)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全面完成“三新一亮”、“六有”和“校校通”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当前主要任务是实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理化生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四项“配套工程”建设。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对有关建设情况特别是村小、初中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切实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出台《无锡市一类农村幼儿园标准》,开展农村一类幼儿园评估验收工作,进一步推动村办幼儿园的现代化建设。